苟利社稷,死生以之是一个成语,意思是如果能对国家有利,个人或生或死都由他去。指为了国家利益,就不能顾及个人安危。
成语出自《左传·昭公四年》:郑子产作丘赋,引发民众不满,浑罕将之告知子产。子产回答说:“何害?苟利社稷,死生以之。且吾闻为善者不改其度,故能有济也。民不可逞,度不可改。《诗》曰:‘礼义不愆,何恤于人言。’吾不迁矣。”
后见于《晋书·列传第三十七》温峤:“苟利社稷,死生以之。”又见明代张居正《答福建巡抚耿楚侗谈王霸之辩》。意谓如果对国家有利,我就把自己的身心全部献上。苟:如果。社稷:古代帝王、诸侯所祭的土神和谷神,代指国家。以:付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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