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依据。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3种观点: 起诉别人损坏东西不赔偿的流程:1、保留证据:首先需要保留损坏东西的证据,例如照片、视频等,以便证明损坏的事实;2、与对方沟通:可以先尝试与对方沟通,要求其赔偿损失,如果对方愿意赔偿,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3、起诉:如果对方拒绝赔偿,可以考虑起诉。需要先准备好起诉材料,包括起诉状、证据等,并向递交起诉材料;4、开庭:将会安排开庭审理,需要出庭参加庭审,并根据事实和证据进行辩护;5、判决:将会根据事实、证据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做出相应的判决,如果对方被判决赔偿,需要按照判决书的要求履行。起诉别人损坏东西不赔偿需要的资料如下:1、证据证明对方有过失。这可以是目击证人的证言、监控录像、照片、书面证据或其他相关证据。证据应当足以证明对方有过失或者疏忽,从而导致财产损失。2、证明财产损失的证据。这可以是维修或替换所需的成本估算、购买或替换所需的或收据、物品的市场价值估算或其他相关证据。证明财产损失的证据需要足够详细,以便能够准确计算损失的金额。3、诉讼请求书。在起诉别人损坏东西不赔偿的案件中,诉讼请求书应当详细说明损失的性质、原因和金额,并请求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4、证明自己的权利或所有权的证据。如果物品是自己的财产,需要提供证明自己拥有该物品的证据,例如购买、所有权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据。5、其他相关证据。例如证明对方有过错的相关文件、过程记录或其他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综上所述,如果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对方有过失或者疏忽,或者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财产损失的金额,起诉别人损坏东西不赔偿的案件可能会很难胜诉。因此,在起诉之前,应当充分考虑自己的证据是否充足,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1种观点: 一、毁坏他人财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1、毁坏他人财物罪有四个立案标准,分别是:(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毁坏他人财物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但是,如果行为人所故意毁坏的是另有规定的某些特定财物,危害其他客体要件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例如,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广播电视、电信设施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按有关罪名论处;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毁灭,是指用焚烧、摔砸等方法使物品全部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损坏,是指使物品部分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毁坏公私财物的方法,有多种多样。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毁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坏手段特别恶劣的;毁坏急需物品引起严重后果的;动机卑鄙企图嫁祸于人的。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同时按规定,责令行为人赔偿损失;3、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毁坏他人财物罪;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获取财物而是将财物毁坏。这是侵犯财产罪中毁财型犯罪与其他贪利型犯罪的根本区别。犯罪动机各种各样,一般是出于个人报复或妒嫉等心理。除特别规定的失火、过失决水、过失爆炸以及过失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广播电视、电信设施等犯罪需按有关条文追究刑事责任外,过失毁坏公私财物的,不构成犯罪,属于民事赔偿问题。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符合起诉的条件就可以向人民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符合起诉条件的,立案受理进行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免予起诉,证据不足是在诉讼过程中,据以认定案件情况的主要事实材料,不足以作为认定案情的根据。证据问题历来是诉讼中的关键问题,只有正确认定案情,才能正确适用法律,从而正确处理案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1种观点: 起诉状当中必须要有起诉人和被诉方的详细信息,对方所实施的故意损坏财物的犯罪行为,造成的后果,公诉方对本案的诉求以及公诉方就犯罪嫌疑人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所收集的一些现有的证据。尾部必须要标注清楚受诉和公诉方的名称。(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二)原告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四)受诉名称,起诉的年、月、日,起诉人签名或盖章。一、损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等。但是,如果行为人所故意毁坏的是法律上另有规定的特定财物,危害其他客体要件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毁灭,是指用焚烧、摔砸等方法使物品全部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损坏,是指使物品部分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毁坏公私财物的方法,有多种多样。(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获取财物而是将财物毁坏。这是侵犯财产罪中毁财型犯罪与其他贪利型犯罪的根本区别。二、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罪怎样处罚毁坏财物金额如果较小,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进行管制教育,并需要缴纳罚金。毁坏财物金额如果较大,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如果毁坏财物数额巨大,并伴随着一些其他严重情节,比如对财物所有者造成了人身伤害,如果伤害程度严重,则要判处犯罪嫌疑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特别严重情节的,处有期徒刑三至七年,情形特别严重是指毁坏手段恶劣、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引起重大损失,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符合起诉的条件就可以向人民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符合起诉条件的,立案受理进行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3种观点: 本文提供了一份故意毁坏财物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的内容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判刑标准。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破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导致其损失,包括证人证言、证据来源、证据数量等。若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且情节严重,则应予立案追诉。法律分析一、故意毁坏财物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内容包括以下信息:原告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和住址。被告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籍贯,文化程度,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码,年月日被依法(被采取的强制措施情况);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人姓名和住址,证据和证据来源:1、证人,住址,写书面证言1份,证明事实;2、证人,住址,写书面证言1份,证明事实;3、证据,由出具,份,证明事实;4、证据,由出具,份,证明事实。此致人民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XXXXXX年XX月XX日二、故意毁坏财物罪怎么判刑?犯故意破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故意毁坏邮筒等邮政公用设施,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对于大多数的故意损坏物品的案件的话,它都是以我们刑事方面的一个责任来进行处理的,但不可否认的是,在这个过程当中还存在着财产的损毁的民事的赔偿,也可以附带民事诉讼。拓展延伸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破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财物罪是一种犯罪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故意、毁坏财物和数额较大或严重情节等。如果行为人故意毁灭或者破坏公私财物,并且数额较大,那么就应当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如果数额更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那么应当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财物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如果行为人故意毁灭或者破坏公私财物,那么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可能会面临刑罚或者民事责任等。结语结论:根据提供的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内容,可以看出该案件涉及到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情节严重程度不同,刑罚也会有所差异。对于此案件,应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并依法进行处理。同时,在处理过程中,还应关注附带的民事赔偿问题。法律依据刑法 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1-01-26) 第一百七十九条 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在提起公诉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应当受理。人民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列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国家财产、集体财产的,依照本解释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12-20) 第一百四十二条 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在提起公诉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应当受理。人民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列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国家财产、集体财产的,依照本解释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1种观点: 故意毁坏财物罪起诉状是否有用?有的,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让自己的损失得到应有的赔偿。关于XX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控告信XX领导:我是贵县立案的孔X荣、薛X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的受害人郝X清,对于鱼X县枉法办案,在案发后长达两年后才移送起诉并且将本应移送起诉的薛X不随案移送起诉并将当时形成的关键证据(证人王X山、王X新的询问笔录)故意损毁一事现提出控告如下:一、本案卷宗(补充侦查卷)薛X的询问笔录,薛X自已供述“我正在气头上,民警马X修当时手上那着挖掘机的启动钥匙,我从马X修的手里夺过来挖掘机的启动钥匙扔给了挖掘机司机,我指着司机大声说接着扒。这时侯司机把挖掘机重新启动了,并操纵挖掘机的挖掘大臂从大门口的正上方挖断了一块楼板,我这时侯转身去拉我婶子……”。薛X的供述能够证实自己指使挖掘机司机故意毁坏控告人的财物,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二、本案卷宗(补充侦查卷)证人王X风的询问笔录,证实自已供述“薛X从出警民警马X修的手里夺过来挖掘机的启动钥匙扔给了挖掘机司机李X,他指挥着司机让接着扒,说完就去扶老太太......”王X风的供述能够证实薛X指使挖掘机司机故意毁坏控告人的财物,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三、卷宗22页证人李X群询问笔录,可以证实薛X从出警民警马X修的手里要过来挖掘机的启动钥匙扔给了自己,让我接着扒……”。王X风的供述能够证实薛X指使挖掘机司机故意毁坏控告人的财物,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四、卷宗41页张明X的询问笔录可证实“有一个民警收走了挖掘机的钥匙,这时侯一个人,有1.7米左右,体态胖,留有平头,三十多岁说,谁不让揍谁,接着过来从那个民警手里夺过来钥匙,其它的人也过来了,那个平头把钥匙扔给司机让他扒,有个老太太用铁棍捣玻璃,民警极力阻止,也阻止不了,挖掘机挖了二楼的房子,门厅也破坏了。该证言能证实薛X指使司机故意毁坏我的财物,系共同犯罪。五、出警经过,该出警经过系出警人员周X亲笔书写,薛X从民警马X修手中收走了挖掘机的钥匙,说,谁不让揍谁,接着过来从那个民警手里夺过来钥匙,把钥匙扔给司机让他扒,有个老太太用铁棍捣玻璃,民警极力阻止,也阻止不了,挖掘机挖了三间房子。该证言能证实薛X指使司机故意毁坏我的财物,系共同犯罪。六、出警经过,该出警经过系出警人员马X修亲笔书写,薛X民警收走了挖掘机的钥匙,说,谁不让揍谁,接着过来从那个民警手里夺过来钥匙,把钥匙扔给司机让他扒,有个老太太用铁棍捣玻璃,民警极力阻止,也阻止不了,挖掘机挖了三间房子。该证言能证实薛X指使司机故意毁坏我的财物,系共同犯罪。上述证据均能证实薛X故意指使司机李群故意毁坏控告人的财物,毁坏的财物为三间楼房、围墙及钢构大棚,价值达几十万元,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鱼X县办案民警及分管领导却未将本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薛X移送起诉,并且将证人王XX、王X的询问笔录故意毁损,该两个证人系关键证人,均能证实薛X就是本案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指使人及实际参与人。另外本案案发至今已长达两年多,却迟迟不移送起诉。请求县委领导、纪委领导给予关注此事,还我们一个公道。控告人:郝X清杨X营2011年8月28号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故意毁坏财物罪可以不起诉,但要符合下列情形: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被赦免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第3种观点: (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二)原告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四)受诉名称,起诉的年、月、日,起诉人签名或盖章。一、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罪怎样处罚?犯故意破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故意毁坏邮筒等邮政公用设施,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本罪的立案标准(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三、哪些案件可提起刑事自诉?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3)虐待案。(4)侵占案。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第1种观点: 包括刑附民原告、被告,诉讼请求,以及详细的事实和理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2种观点: 一、毁坏他人财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1、毁坏他人财物罪有四个立案标准,分别是:(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毁坏他人财物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但是,如果行为人所故意毁坏的是另有规定的某些特定财物,危害其他客体要件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例如,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广播电视、电信设施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按有关罪名论处;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毁灭,是指用焚烧、摔砸等方法使物品全部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损坏,是指使物品部分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毁坏公私财物的方法,有多种多样。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毁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坏手段特别恶劣的;毁坏急需物品引起严重后果的;动机卑鄙企图嫁祸于人的。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同时按规定,责令行为人赔偿损失;3、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毁坏他人财物罪;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获取财物而是将财物毁坏。这是侵犯财产罪中毁财型犯罪与其他贪利型犯罪的根本区别。犯罪动机各种各样,一般是出于个人报复或妒嫉等心理。除特别规定的失火、过失决水、过失爆炸以及过失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广播电视、电信设施等犯罪需按有关条文追究刑事责任外,过失毁坏公私财物的,不构成犯罪,属于民事赔偿问题。
第3种观点: (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二)原告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四)受诉名称,起诉的年、月、日,起诉人签名或盖章。一、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罪怎样处罚?犯故意破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故意毁坏邮筒等邮政公用设施,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本罪的立案标准(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三、哪些案件可提起刑事自诉?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3)虐待案。(4)侵占案。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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