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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建房怎么样办理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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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当事人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还建房的购买合同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提交材料,申请登记;2、房屋登记管理部门需要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和查证;3、对于合法合规并符合房产证办理条件的申请进行登记,发放房屋产权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2种观点: 还建房办房产证期限是90日内,具体依据还建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登记期限而定。还建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房产证应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还建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房产证应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内办理。【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还建房办房产证费用主要是工本费,一般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果是共有房产,增收工本费10元/本。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我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还建房没有房产证。如果是还在建设中的期房,首次登记的话,不动产登记机构需要对房屋进行实地考察。如果房屋还在建设中,那么机构就没办法实地查看,也就拿不到房产证了。如果开发商已经取得了房屋所在楼的所有权证,依据合同办房产证的话,那不用实地考察也可以进行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九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进行实地查看:(一)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二)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三)因不动产灭失导致的注销登记;(四)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需要实地查看的其他情形。 对可能存在权属争议,或者可能涉及他人利害关系的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单位进行调查。 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实地查看或者调查时,申请人、被调查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2种观点: 还建房一般要5年才能办房产证,之前在做经济适用房的情况下避免申请办理了经济适用房的群体购房,也就要求在五年内不可以交易经济适用房,满五年之后经济适用房能够交易。交易就需要有效证件,因此满五年之后才可以办理房产证。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 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第3种观点: 可以,还建房的确能够进行办理房产证具体要根据原来的房屋所有人来进行相关的确定。如果对方当时没有进行办理还建房的相关资质,那么就不能够办理,需要等到有资格进行办理之后才能够进行相关的办理。一般来说购买还建房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没有确定好明确的相关资质的话,那么最好还是不要进行办理。一、还建房与市面上的商品房有哪些不同1、取得方式不同:商品房是通过货币交易的形式来购买的,而还建房主要是以补偿形式取得。2、土地性质不同:大多数的还建房是政府划拨土地去建造的,土地性质为划拨地,而商品房全部是出让地。3、交易税费不同:土地为划拨地的还建房在交易过程中是需要向地方税务部门缴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的,而商品房没有这笔费用。二、还建房隐患1、产权隐患:买房时虽然承诺可以办房产证,但在实际中却很难兑现。而没有办理两证的房屋,依法是不可以上市交易的。2、变故隐患:虽然不少还建房为小产权房,但仍有一些房屋是经过了规划审批,是手续齐全的还建房,这些房屋是可以办理两证和上市交易的。交易过程中,不少还建房还处于期房阶段,合同的履行期限较长,容易出现大量不可预知的因素。比如卖房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死亡、离婚等一系列面临财产分割的状况,将会给房屋的成功交易带来不小阻力。3、经适房隐患:如果是经济适用房,那么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的规定,房产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后五年,方可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出售时,还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缴纳收益。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第1种观点: 可以,还建房的确能够进行办理房产证具体要根据原来的房屋所有人来进行相关的确定。如果对方当时没有进行办理还建房的相关资质,那么就不能够办理,需要等到有资格进行办理之后才能够进行相关的办理。一般来说购买还建房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没有确定好明确的相关资质的话,那么最好还是不要进行办理。一、还建房与市面上的商品房有哪些不同1、取得方式不同:商品房是通过货币交易的形式来购买的,而还建房主要是以补偿形式取得。2、土地性质不同:大多数的还建房是政府划拨土地去建造的,土地性质为划拨地,而商品房全部是出让地。3、交易税费不同:土地为划拨地的还建房在交易过程中是需要向地方税务部门缴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的,而商品房没有这笔费用。二、还建房隐患1、产权隐患:买房时虽然承诺可以办房产证,但在实际中却很难兑现。而没有办理两证的房屋,依法是不可以上市交易的。2、变故隐患:虽然不少还建房为小产权房,但仍有一些房屋是经过了规划审批,是手续齐全的还建房,这些房屋是可以办理两证和上市交易的。交易过程中,不少还建房还处于期房阶段,合同的履行期限较长,容易出现大量不可预知的因素。比如卖房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死亡、离婚等一系列面临财产分割的状况,将会给房屋的成功交易带来不小阻力。3、经适房隐患:如果是经济适用房,那么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的规定,房产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后五年,方可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出售时,还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缴纳收益。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还建房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是没有什么费用的,只需要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工本费。2,不过在二次交易的时候,会涉及到一些费用,这些费用主要是契税,契税是按照成交总价的1-4%收取;而土地出让金每个地区不一样,基本上在成交的5%左右;个人所得税是成交总价的1%。还建房就是翻建房屋,我国改革开放到一定水平后,一些社会经济发展迅速的地区已经对附近近郊区开展都市化搭建和更新改造。为了更好地统一规划市政管理,必须拆卸大城市近郊区本来由农户打造的房屋。因为还建房和其他商品房,二手房都不一样,二手房基本上只要过户就会有房产证,新建商品房基本上交房一年左右也会有房产证,而且办理房产证的费用都是固定的,而还建房就不一样,有着额外的费用。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衍生问题:办理还建房房产证需要哪些证件需提供的资料: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5、购房人已婚①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②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③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6、购房人单身(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①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③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购房者在异地则到公证处办理,购房者在国外则到大使馆办理。7、购房人为单位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验,则需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当事人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还建房的购买合同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提交材料,申请登记;2、房屋登记管理部门需要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和查证;3、对于合法合规并符合房产证办理条件的申请进行登记,发放房屋产权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当事人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还建房的购买合同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提交材料,申请登记;2、房屋登记管理部门需要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和查证;3、对于合法合规并符合房产证办理条件的申请进行登记,发放房屋产权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还建房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是没有什么费用的,只需要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工本费。2,不过在二次交易的时候,会涉及到一些费用,这些费用主要是契税,契税是按照成交总价的1-4%收取;而土地出让金每个地区不一样,基本上在成交的5%左右;个人所得税是成交总价的1%。还建房就是翻建房屋,我国改革开放到一定水平后,一些社会经济发展迅速的地区已经对附近近郊区开展都市化搭建和更新改造。为了更好地统一规划市政管理,必须拆卸大城市近郊区本来由农户打造的房屋。因为还建房和其他商品房,二手房都不一样,二手房基本上只要过户就会有房产证,新建商品房基本上交房一年左右也会有房产证,而且办理房产证的费用都是固定的,而还建房就不一样,有着额外的费用。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衍生问题:办理还建房房产证需要哪些证件需提供的资料: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5、购房人已婚①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②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③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6、购房人单身(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①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③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购房者在异地则到公证处办理,购房者在国外则到大使馆办理。7、购房人为单位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验,则需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我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还建房没有房产证。如果是还在建设中的期房,首次登记的话,不动产登记机构需要对房屋进行实地考察。如果房屋还在建设中,那么机构就没办法实地查看,也就拿不到房产证了。如果开发商已经取得了房屋所在楼的所有权证,依据合同办房产证的话,那不用实地考察也可以进行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九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进行实地查看:(一)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二)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三)因不动产灭失导致的注销登记;(四)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需要实地查看的其他情形。 对可能存在权属争议,或者可能涉及他人利害关系的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单位进行调查。 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实地查看或者调查时,申请人、被调查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当事人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还建房的购买合同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提交材料,申请登记;2、房屋登记管理部门需要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和查证;3、对于合法合规并符合房产证办理条件的申请进行登记,发放房屋产权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还建房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是没有什么费用的,只需要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工本费。2,不过在二次交易的时候,会涉及到一些费用,这些费用主要是契税,契税是按照成交总价的1-4%收取;而土地出让金每个地区不一样,基本上在成交的5%左右;个人所得税是成交总价的1%。还建房就是翻建房屋,我国改革开放到一定水平后,一些社会经济发展迅速的地区已经对附近近郊区开展都市化搭建和更新改造。为了更好地统一规划市政管理,必须拆卸大城市近郊区本来由农户打造的房屋。因为还建房和其他商品房,二手房都不一样,二手房基本上只要过户就会有房产证,新建商品房基本上交房一年左右也会有房产证,而且办理房产证的费用都是固定的,而还建房就不一样,有着额外的费用。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衍生问题:办理还建房房产证需要哪些证件需提供的资料: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5、购房人已婚①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②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③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6、购房人单身(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①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③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购房者在异地则到公证处办理,购房者在国外则到大使馆办理。7、购房人为单位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验,则需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我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还建房没有房产证。如果是还在建设中的期房,首次登记的话,不动产登记机构需要对房屋进行实地考察。如果房屋还在建设中,那么机构就没办法实地查看,也就拿不到房产证了。如果开发商已经取得了房屋所在楼的所有权证,依据合同办房产证的话,那不用实地考察也可以进行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九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进行实地查看:(一)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二)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三)因不动产灭失导致的注销登记;(四)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需要实地查看的其他情形。 对可能存在权属争议,或者可能涉及他人利害关系的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单位进行调查。 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实地查看或者调查时,申请人、被调查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当事人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还建房的购买合同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提交材料,申请登记;2、房屋登记管理部门需要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和查证;3、对于合法合规并符合房产证办理条件的申请进行登记,发放房屋产权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农村自建房补办房产证一般需要的材料如下: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2、登记申请书;3、宅基地使用权证书;4、办理机构规定的其它材料。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第一款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第三款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还建房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是没有什么费用的,只需要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工本费。2,不过在二次交易的时候,会涉及到一些费用,这些费用主要是契税,契税是按照成交总价的1-4%收取;而土地出让金每个地区不一样,基本上在成交的5%左右;个人所得税是成交总价的1%。还建房就是翻建房屋,我国改革开放到一定水平后,一些社会经济发展迅速的地区已经对附近近郊区开展都市化搭建和更新改造。为了更好地统一规划市政管理,必须拆卸大城市近郊区本来由农户打造的房屋。因为还建房和其他商品房,二手房都不一样,二手房基本上只要过户就会有房产证,新建商品房基本上交房一年左右也会有房产证,而且办理房产证的费用都是固定的,而还建房就不一样,有着额外的费用。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衍生问题:办理还建房房产证需要哪些证件需提供的资料: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5、购房人已婚①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②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③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6、购房人单身(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①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③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购房者在异地则到公证处办理,购房者在国外则到大使馆办理。7、购房人为单位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验,则需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我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还建房没有房产证。如果是还在建设中的期房,首次登记的话,不动产登记机构需要对房屋进行实地考察。如果房屋还在建设中,那么机构就没办法实地查看,也就拿不到房产证了。如果开发商已经取得了房屋所在楼的所有权证,依据合同办房产证的话,那不用实地考察也可以进行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九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进行实地查看:(一)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二)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三)因不动产灭失导致的注销登记;(四)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需要实地查看的其他情形。 对可能存在权属争议,或者可能涉及他人利害关系的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单位进行调查。 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实地查看或者调查时,申请人、被调查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还建房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是没有什么费用的,只需要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工本费。2,不过在二次交易的时候,会涉及到一些费用,这些费用主要是契税,契税是按照成交总价的1-4%收取;而土地出让金每个地区不一样,基本上在成交的5%左右;个人所得税是成交总价的1%。还建房就是翻建房屋,我国改革开放到一定水平后,一些社会经济发展迅速的地区已经对附近近郊区开展都市化搭建和更新改造。为了更好地统一规划市政管理,必须拆卸大城市近郊区本来由农户打造的房屋。因为还建房和其他商品房,二手房都不一样,二手房基本上只要过户就会有房产证,新建商品房基本上交房一年左右也会有房产证,而且办理房产证的费用都是固定的,而还建房就不一样,有着额外的费用。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衍生问题:办理还建房房产证需要哪些证件需提供的资料: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5、购房人已婚①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②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③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6、购房人单身(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①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③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购房者在异地则到公证处办理,购房者在国外则到大使馆办理。7、购房人为单位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验,则需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

第3种观点: 还建房一般要5年才能办房产证,之前在做经济适用房的情况下避免申请办理了经济适用房的群体购房,也就要求在五年内不可以交易经济适用房,满五年之后经济适用房能够交易。交易就需要有效证件,因此满五年之后才可以办理房产证。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 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当事人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还建房的购买合同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提交材料,申请登记;2、房屋登记管理部门需要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和查证;3、对于合法合规并符合房产证办理条件的申请进行登记,发放房屋产权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提供的资料: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5、购房人已婚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6、购房人单身(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购房者在异地则到公证处办理,购房者在国外则到大使馆办理;7、购房人为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验,则需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3种观点: 还建房一般要5年才能办房产证,之前在做经济适用房的情况下避免申请办理了经济适用房的群体购房,也就要求在五年内不可以交易经济适用房,满五年之后经济适用房能够交易。交易就需要有效证件,因此满五年之后才可以办理房产证。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 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提供的资料: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5、购房人已婚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6、购房人单身(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购房者在异地则到公证处办理,购房者在国外则到大使馆办理;7、购房人为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验,则需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2种观点: 办理还建房房产证的手续是:1、当事人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还建房的购买合同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提交材料,申请登记;2、房屋登记管理部门需要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和查证;3、对于合法合规并符合房产证办理条件的申请进行登记,发放房屋产权证书。【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我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还建房没有房产证。如果是还在建设中的期房,首次登记的话,不动产登记机构需要对房屋进行实地考察。如果房屋还在建设中,那么机构就没办法实地查看,也就拿不到房产证了。如果开发商已经取得了房屋所在楼的所有权证,依据合同办房产证的话,那不用实地考察也可以进行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九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进行实地查看:(一)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二)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三)因不动产灭失导致的注销登记;(四)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需要实地查看的其他情形。 对可能存在权属争议,或者可能涉及他人利害关系的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单位进行调查。 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实地查看或者调查时,申请人、被调查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1种观点: 还建房一般要5年才能办房产证,之前在做经济适用房的情况下避免申请办理了经济适用房的群体购房,也就要求在五年内不可以交易经济适用房,满五年之后经济适用房能够交易。交易就需要有效证件,因此满五年之后才可以办理房产证。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 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自建楼房办房产证是申请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人在该村没有其他的宅基地;申请宅基地需要经过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然后申请人向登记机关递交房产证登记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第3种观点: 可以,还建房的确能够进行办理房产证具体要根据原来的房屋所有人来进行相关的确定。如果对方当时没有进行办理还建房的相关资质,那么就不能够办理,需要等到有资格进行办理之后才能够进行相关的办理。一般来说购买还建房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没有确定好明确的相关资质的话,那么最好还是不要进行办理。一、还建房与市面上的商品房有哪些不同1、取得方式不同:商品房是通过货币交易的形式来购买的,而还建房主要是以补偿形式取得。2、土地性质不同:大多数的还建房是政府划拨土地去建造的,土地性质为划拨地,而商品房全部是出让地。3、交易税费不同:土地为划拨地的还建房在交易过程中是需要向地方税务部门缴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的,而商品房没有这笔费用。二、还建房隐患1、产权隐患:买房时虽然承诺可以办房产证,但在实际中却很难兑现。而没有办理两证的房屋,依法是不可以上市交易的。2、变故隐患:虽然不少还建房为小产权房,但仍有一些房屋是经过了规划审批,是手续齐全的还建房,这些房屋是可以办理两证和上市交易的。交易过程中,不少还建房还处于期房阶段,合同的履行期限较长,容易出现大量不可预知的因素。比如卖房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死亡、离婚等一系列面临财产分割的状况,将会给房屋的成功交易带来不小阻力。3、经适房隐患:如果是经济适用房,那么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的规定,房产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后五年,方可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出售时,还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缴纳收益。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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