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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受过警告处分影响孩子政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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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父母离异对孩子考公务员没有影响。父母离婚是正常现象,跟子女没有关系,对子女报考公务员不受影响,是可以通过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三条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十八周岁;(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被刑事处罚过就会影响。父母有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违法犯罪,子女与其没有划清界限的;父母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但如果在公检法或者部队单位的,要求要严格一些,父母有犯罪行为的,都会影响政审;如果父母有过判刑记录的,会直接影响政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会影响,父母受党纪处分对子女考公务员是没有影响的,除非父母触犯了刑法,受到了刑事处罚,这种情况一般就会影响子女考公务员。公务员笔试、面试后还需要经过体检和政审。政审就是政治审查,除非个别情况,大部分考生均能正常通过政审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第1种观点: 父母受到党内警告的情况下是会影响子女报考公务员的,因为报考公务员肯定要进行政治审查,如果直系亲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未满两年,这样在政治审查的过程中就无法通过。另外,本人有犯罪记录或者有盗窃、诈骗等不法行为的,也无法被录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或其直系亲属受行政处分未解除处分的,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会直接影响其政审考核,导致政审时不通过。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线的;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为了保证录用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各地根据需要可成立临时性的考核工作班子,具体负责录用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直系亲属有刑事犯罪记录,如果是正在服刑的,其子女不得报考公务员,直到服刑完毕后才可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除公务员录用考察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一)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三)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四)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五)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我国政权活动的;(六)其他不适合担任人民警察的情形。

第2种观点: 被行政处罚子女可以考公务员。考军校、考公务员、入党,一般都要进行政审。政审的条件是,直系亲属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被判刑。而行政处罚不是犯罪,属于一般违法。应当注意违法与犯罪的区别。法律依据:《公务员法》第十三条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十八周岁;(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会影响,父母受党纪处分对子女考公务员是没有影响的,除非父母触犯了刑法,受到了刑事处罚,这种情况一般就会影响子女考公务员。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八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会影响,父母受党纪处分对子女考公务员是没有影响的,除非父母触犯了刑法,受到了刑事处罚,这种情况一般就会影响子女考公务员。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八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但是需要党内警告时间满一年之后参加,受到党内警告一年内不能参加公务员政审否则政审不合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警告是党员纪律处分中最低的一级处分,党员受到警告的,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四十一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两年。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经过留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恢复其党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党籍。 开除党籍是党内的最高处分。各级党组织在决定或批准开除党员党籍的时候,应当全面研究有关的材料和意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

第3种观点: 国家公务员政治审查主要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为了保证录用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各地根据需要可成立临时性的考核工作班子,具体负责录用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录用考核的对象是经考试、体检合格的人员。录用考核的内容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德,主要指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和品德修养;主要指从事本职工作所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应用能力;勤,主要是事业心、工作态度和勤奋精神;绩,主要是工作实绩,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考核的重点是被考核人的工作实绩和与拟补充职位相关的实践经验。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录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有抵触行为的;2、受过刑事处分的;3、受行政处分未解除处分的;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4、有流氓、盗窃、贪污、赌博、诈骗等不法行为的;5、组织纪律松懈,经常违反本单位规章制度的;6、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7、超计划生育的;8、有其它不宜到机关工作的问题。拓展资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或其直系亲属受行政处分未解除处分的,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会直接影响其政审考核,导致政审时不通过。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线的;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为了保证录用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各地根据需要可成立临时性的考核工作班子,具体负责录用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直系亲属有刑事犯罪记录,如果是正在服刑的,其子女不得报考公务员,直到服刑完毕后才可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除公务员录用考察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一)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三)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四)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五)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我国政权活动的;(六)其他不适合担任人民警察的情形。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记过处分是不影响孩子的政审,影响孩子政审的,只有治安或者是刑事犯罪,包括自己和他的直系亲属的,而记过处分,只是一种批评教育的处罚方式,他并不会影响政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第2种观点: 治安拘留对孩子政审一般没影响,但是受到过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会影响孩子的政审。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三)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四)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五)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六)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父母有刑事犯罪记录的,对子女会公务员政审(部分岗位)、征兵政审、警校招生政审造成影响。对于普通公务员岗位:只需符合《公务员法》中提到的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除了”被开除党籍“,“成为了失信惩戒对象”之外,仍是可以报考公务员岗位,并不受父母亲属是否受到刑事处罚的影响;但是对于一些特殊的公务员岗位:比如人民警察,那么政审环节就要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规定——如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人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考生本人不能考警察。法律依据:《公务员法》第十三条: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六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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