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作为我市最大的民生工程项目,棚户区改造既顺应了百姓期待,也是加快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品位的客观要求。 民之所盼,政之所为。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动员大会召开以来,各相关单位、部门积极行动起来,抓主抓重,精准发力,全面打响了棚户区改造攻坚战 2016年是推进我市城镇棚户区改造三年计划最关键的一年,也是棚户区改造的决战年。全市棚户区改造的目标任务是:计划实施改造棚户区项目90个, 改造户数47398户,占地面积2.4万亩,征迁改造面积782万平方米,总投资297亿元,货币化安置41796户,货币化安置率达到88.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淮北无棚户区改造新开工任务。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今年全省计划改造老旧小区1247个,涉及277352户。法律依据:《淮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2021年最新版)》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今年全省计划改造老旧小区1247个,涉及277352户。法律依据:《淮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2021年最新版)》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作为我市最大的民生工程项目,棚户区改造既顺应了百姓期待,也是加快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品位的客观要求。 民之所盼,政之所为。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动员大会召开以来,各相关单位、部门积极行动起来,抓主抓重,精准发力,全面打响了棚户区改造攻坚战 2016年是推进我市城镇棚户区改造三年计划最关键的一年,也是棚户区改造的决战年。全市棚户区改造的目标任务是:计划实施改造棚户区项目90个, 改造户数47398户,占地面积2.4万亩,征迁改造面积782万平方米,总投资297亿元,货币化安置41796户,货币化安置率达到88.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淮北无棚户区改造新开工任务。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淮北无棚户区改造新开工任务。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雪亮工程”。加强综合中心信息化建设,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防范个人极端事件。2.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工程。重点推进实施市、县(区)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大通区应急联合指挥中心及物资储备中心项目建设项目、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应急水源工程、水毁应急建设项目、淮南市第一人民医院应急医疗救治中心(疑难重症诊治中心)综合楼项目、潘集区应急管理工程、田家庵区水上救援综合训练馆项目、毛集实验区重点防疫物资应急储备项目、田家庵区应急救援及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项目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今年全省计划改造老旧小区1247个,涉及277352户。法律依据:《淮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2021年最新版)》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今年全省计划改造老旧小区1247个,涉及277352户。法律依据:《淮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2021年最新版)》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今年全省计划改造老旧小区1247个,涉及277352户。法律依据:《淮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2021年最新版)》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今年全省计划改造老旧小区1247个,涉及277352户。法律依据:《淮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2021年最新版)》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雪亮工程”。加强综合中心信息化建设,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防范个人极端事件。2.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工程。重点推进实施市、县(区)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大通区应急联合指挥中心及物资储备中心项目建设项目、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应急水源工程、水毁应急建设项目、淮南市第一人民医院应急医疗救治中心(疑难重症诊治中心)综合楼项目、潘集区应急管理工程、田家庵区水上救援综合训练馆项目、毛集实验区重点防疫物资应急储备项目、田家庵区应急救援及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项目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外来人才、本市农村人才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不落户的,给予300元/平方米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2.外来人才、本市农村人才购买首套商品住房落户的,给予500元/平方米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3.本市城市人才在东部新城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300元/平方米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以家庭为单位仅限一套)。4.已享受《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民市民化和加快东部新城建设的实施意见》(淮政办[2017] 11号)购房奖补政策的,不再享受该政策。5.购买没有入库项目的商品住房不享受以上购房优惠政策。法律依据:《淮北市引进人才加快东部新城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第二条 保障机制(一)建立住房保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职责为制定引进人才加快东部新城建设相关政策,研究决定企业项目入库等相关事项等。市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副召集人,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濉溪县政府、各区政府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二)建立项目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建立商品住房政策优惠项目库并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公布入库企业、项目。第三条 购买入库项目商品住房优惠政策1.外来人才、本市农村人才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不落户的,给予300元/平方米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2.外来人才、本市农村人才购买首套商品住房落户的,给予500元/平方米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3.本市城市人才在东部新城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300元/平方米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以家庭为单位仅限一套)。4.已享受《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民市民化和加快东部新城建设的实施意见》(淮政办[2017] 11号)购房奖补政策的,不再享受该政策。5.购买没有入库项目的商品住房不享受以上购房优惠政策。第四条 认定条件(一)首套商品住房(包括政策性住房)指以家庭为单位在淮北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购买的第一套商品住房。(二)东部新城指迎宾大道及合徐高速连接线以北、龙岱河以东、人民路以南、龙脊山山脊线以西区域。(三)迎宾大道及合徐高速连接线以北、龙山路以东、开渠路以南、龙脊山山脊线以西区域新出让土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可参照在东部新城购房优惠政策执行。第五条 兑现程序(一)申请。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超市窗口申请,填写财政奖励补贴申请表,提供购房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不动产权证、购房发票、申请人银行卡,办理相关手续。(二)核查。1.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对是否属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和享受过《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民市民化和加快东部新城建设的实施意见》(淮政办〔2017〕11号)购房奖补政策核查。2. 外来人才户籍由购房所在地公安部门核查。3. 本市农村人才由户籍所在地村(居)、镇(办)核查。(三)兑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购房人提供的资料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奖补兑现手续。
第2种观点: 奖补资金是按照购房人申请补贴时间的 先后顺序逐笔支付的。经核实,您于2020年10月申请购房奖励补贴。 2021年,市财政批付购房奖励补贴资金7千万元,可用于支付2019年8月至2020年9月申请并审核通过的购房家庭。按照您申请的时间,要待市财政在2022年年初批付当年的奖补资金后,才能支付。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2009年11月,国家对于享受住房补贴的个税问题规定:对职工因未享受国家福利分房政策,或虽已享受国家福利分房但未达规定面积标准的,单位按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补贴标准,一次性或按月计入职工个人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用账户的住房补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购房补贴的申请流程: 1、通过住房保障资格审查并符合领取购房补贴资格的中低收入以下家庭可以领取购房补贴,暂不受理一人户购房补贴申请;2、取得保障房资格,提出补贴购房申请,经审批取得资格证明、领取政府补贴购房金额授权书; 3、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将领取政府补贴购房金额授权书交开发商填写相关内容并盖章; 4、将购房合同、领取政府补贴购房金额授权书交住房保障管理核心确认; 5、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季度凭购房合同、资格证明、领取政府补贴购房金额授权书到市住房保障管理核心结算补贴款; 6、需要到政府领取授权书,盖章以后交给开发商。二、买房子后有住房补贴吗1、买房子后是没有住房补贴的、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2、住房补贴发放的原则是: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平均工资,以及职工应享有的住房面积等因素具体确定、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职工。3、无房职工的补贴面积,按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的乘积、无房职工的补贴面积,按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计算、每个职工的住房补贴由各职工单位自行负担。发放住房补贴应考虑建立在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职工工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一)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外来人才、本市农村人才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不落户的,给予300元/平方米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2.外来人才、本市农村人才购买首套商品住房落户的,给予500元/平方米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3.本市城市人才在东部新城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300元/平方米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以家庭为单位仅限一套)。4.已享受《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民市民化和加快东部新城建设的实施意见》(淮政办[2017] 11号)购房奖补政策的,不再享受该政策。5.购买没有入库项目的商品住房不享受以上购房优惠政策。法律依据:《淮北市引进人才加快东部新城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第二条 保障机制(一)建立住房保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职责为制定引进人才加快东部新城建设相关政策,研究决定企业项目入库等相关事项等。市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副召集人,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濉溪县政府、各区政府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二)建立项目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建立商品住房政策优惠项目库并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公布入库企业、项目。第三条 购买入库项目商品住房优惠政策1.外来人才、本市农村人才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不落户的,给予300元/平方米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2.外来人才、本市农村人才购买首套商品住房落户的,给予500元/平方米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3.本市城市人才在东部新城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300元/平方米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以家庭为单位仅限一套)。4.已享受《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民市民化和加快东部新城建设的实施意见》(淮政办[2017] 11号)购房奖补政策的,不再享受该政策。5.购买没有入库项目的商品住房不享受以上购房优惠政策。第四条 认定条件(一)首套商品住房(包括政策性住房)指以家庭为单位在淮北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购买的第一套商品住房。(二)东部新城指迎宾大道及合徐高速连接线以北、龙岱河以东、人民路以南、龙脊山山脊线以西区域。(三)迎宾大道及合徐高速连接线以北、龙山路以东、开渠路以南、龙脊山山脊线以西区域新出让土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可参照在东部新城购房优惠政策执行。第五条 兑现程序(一)申请。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超市窗口申请,填写财政奖励补贴申请表,提供购房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不动产权证、购房发票、申请人银行卡,办理相关手续。(二)核查。1.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对是否属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和享受过《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民市民化和加快东部新城建设的实施意见》(淮政办〔2017〕11号)购房奖补政策核查。2. 外来人才户籍由购房所在地公安部门核查。3. 本市农村人才由户籍所在地村(居)、镇(办)核查。(三)兑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购房人提供的资料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奖补兑现手续。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未来规划以岗集镇为依托,形成助推合肥北城发展的战略平台、带动合肥及长丰县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要求紧紧围绕合肥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的定位,依托合肥市配套优势资源,以合淮路两侧区域大拆迁为契机,把岗集镇打造成产城融合的现代化特色小镇。结合国内外先进地区城市设计案例及区域成功建设经验,进一步优化合淮路两侧用地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提升城市品质、彰显岗集镇特色,构建布局合理、功能综合、运行高效、生态环保并具有高品质城市空间环境的特色小城镇形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经区住建局核实,四里河路已列入快速路建设中,计划建高架,目前方案正在由合肥市重点局设计中,将在设计中考虑到路口人流组织,优化人员过街通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3种观点: 律师分析:未来规划以岗集镇为依托,形成助推合肥北城发展的战略平台、带动合肥及长丰县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要求紧紧围绕合肥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的定位,依托合肥市配套优势资源,以合淮路两侧区域大拆迁为契机,把岗集镇打造成产城融合的现代化特色小镇。结合国内外先进地区城市设计案例及区域成功建设经验,进一步优化合淮路两侧用地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提升城市品质、彰显岗集镇特色,构建布局合理、功能综合、运行高效、生态环保并具有高品质城市空间环境的特色小城镇形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1种观点: 律师分析:静心苑康养中心医养结合体项目、史院乡邵庄村邵庄北路建设项目、寿县众兴镇新店街道钢构车间项目、古沟回族乡顺鑫黄牛养殖项目、寿县攀登初级中学扩建项目等21个项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静心苑康养中心医养结合体项目、史院乡邵庄村邵庄北路建设项目、寿县众兴镇新店街道钢构车间项目、古沟回族乡顺鑫黄牛养殖项目、寿县攀登初级中学扩建项目等21个项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今年全省计划改造老旧小区1247个,涉及277352户。法律依据:《淮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2021年最新版)》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第1种观点: 律师分析:为了提高师生对体育的重视,在评价方面,中考体育考试的成绩可能会有进一步调整,分值只能增加不能减少;高考把体育作为一门重要课程进行“学业水平考试。今后,还要突出民族艺术在艺术教育中的作用,要让学生们认识中国的线条、中国的格调。学生的艺术素养也要成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一部分,与校长和学校考核挂钩。不同条件的学校要推出三种体育课程:条件好的,要为学生提供多种发展的可能;缺乏师资的,要整合多方资源;条件一般的,要让学生突出一两项技能。针对中国的足球问题,教育部将确定5000所定点中小学作为足球推广校,每周至少一节足球课,班班有球队,周周有比赛。【法律依据】:《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 第四条 切实加强课程改革的组织保障(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工作。教育部将健全课程教材工作管理机制,整合课程、教材、教学等各类专家组织,充分发挥专业力量的作用,统筹协调高校和中小学课程建设。各地和学校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制订全面深化课程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改革的具体任务和政策措施。教育部将对各地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指导。加强对课程实施状况的督导,将其纳入学校督导评估范畴,定期发布督导报告。加强督导问责,推动工作顺利开展。(二)加强条件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各级政府的统筹领导下,加强对课程改革工作的条件保障。要把教师实施课程能力培训作为“国培计划”等各级教师培训的重点。要根据职责任务,在经费、人员以及信息技术手段等方面为课程改革提供必要的保障。(三)健全激励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充分激发广大教育工作者投身课程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教育部和各地定期开展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和教学名师评选,将研究和破解课程改革重点、难点问题的成果作为评选的重要内容。总结推广课程改革典型经验和优秀成果。把课程改革中重大研究任务列入教育部和地方有关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鼓励专家学者积极参与课程改革研究。项目承担单位要将项目成果作为重要科研成果予以承认,对取得突破性进展的优秀成果给予奖励。把课程改革实施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考核范围。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报名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2.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健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初一年级、初二年级学生和高中阶段在籍学生;2.因触犯刑律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3.国家规定不宜在校学习的传染病患者。招生计划(一)普通高中、本市中专计划由市教育局下达到县区和市直学校。市教育考试院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将市教育局下达的计划与省相关部门下达到我市的招生计划一并向社会公布。(二)实行普通高中属地招生。全市分为涟水县、盱眙县、金湖县和城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江浦区、淮安区、淮阴区、洪泽区、工业园区、生态文旅区)四个招生区域。江苏省淮阴中学创新人才实验班180人、江苏省清江中学国防班90人面向全市招生,招生计划在学校招生总计划中单列,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转入该校其他类的招生计划;两校其他计划在城区招生区域内招生。其他普通高中在学校所在招生区域内招生,不得跨区域招生。(三)继续执行热点高中(即四星级高中)计划的70%定向分配政策。各县区热点高中计划的70%定向分配到本县(区)初中学校,并报市教育局备案。江苏省淮阴中学、江苏省清江中学、淮阴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含新校区)招生计划的70%定向分配到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江浦区、工业园区、生态文旅区的初中学校和市直初中学校。(四)热点高中继续执行学校自主招生政策。自主招生计划数原则上不超过30人。(五)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实行同步招生;生源不足的,由市教育局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六)五年制高职、“3+3”中职与高职分段培养项目、外省和外市中专计划由省下达,市统一执行。(七)高中阶段招生学校必须具备办学许可证,并年检合格。普通高中招收国际班需要按规定取得办班资格。报名工作(一)时间:2021年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和2022届学生生物、地理考试报名工作已分别于1月中旬和3月上旬结束。(二)地点:因实行普通高中属地招生,今年已报名的所有考生须进一步确认其所属招生区域。应届初中毕业生须根据学籍所在地或本人户籍所在地确认所属招生区域;非应届初中毕业生须根据原报名地或本人户籍所在地确认所属招生区域。此项工作由原报名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完成确认。2022年起,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在学籍所在招生区域报名并填报志愿,非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在户籍所在招生区域报名并填报志愿。(三)费用:根据淮安市教育局、淮安市原物价局、淮安市财政局《关于明确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淮教财〔2006〕7号、淮价费〔2006〕52号、淮财综〔2006〕9号),参加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报名时须缴报名费12元,七门学科每科考试费9元。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和艺术科目不收费。命题、制卷(答题卡)、阅卷等费用由市教育局承担,组织考试等费用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承担。法律依据:《江苏省淮安市高校招生委员会关于2021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招委会各县区招生委员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事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深化初中教育改革发展,高质量普及高中教育,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努力提升办学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现对我市2021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报名条件(一)报名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2.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健康。(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初一年级、初二年级学生和高中阶段在籍学生;2.因触犯刑律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3.国家规定不宜在校学习的传染病患者。二、招生计划(一)普通高中、本市中专计划由市教育局下达到县区和市直学校。市教育考试院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将市教育局下达的计划与省相关部门下达到我市的招生计划一并向社会公布。(二)实行普通高中属地招生。全市分为涟水县、盱眙县、金湖县和城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江浦区、淮安区、淮阴区、洪泽区、工业园区、生态文旅区)四个招生区域。江苏省淮阴中学创新人才实验班180人、江苏省清江中学国防班90人面向全市招生,招生计划在学校招生总计划中单列,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转入该校其他类的招生计划;两校其他计划在城区招生区域内招生。其他普通高中在学校所在招生区域内招生,不得跨区域招生。(三)继续执行热点高中(即四星级高中)计划的70%定向分配政策。各县区热点高中计划的70%定向分配到本县(区)初中学校,并报市教育局备案。江苏省淮阴中学、江苏省清江中学、淮阴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含新校区)招生计划的70%定向分配到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江浦区、工业园区、生态文旅区的初中学校和市直初中学校。(四)热点高中继续执行学校自主招生政策。自主招生计划数原则上不超过30人。(五)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实行同步招生;生源不足的,由市教育局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六)五年制高职、“3+3”中职与高职分段培养项目、外省和外市中专计划由省下达,市统一执行。(七)高中阶段招生学校必须具备办学许可证,并年检合格。普通高中招收国际班需要按规定取得办班资格。三、招生章程《招生章程》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基本依据。各学校拟定的《招生章程》内容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各学校拟在各类媒体宣传的招生简章、程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共淮安市委宣传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淮安市学校招生广告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后方可发布。四、报名工作(一)时间:2021年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和2022届学生生物、地理考试报名工作已分别于1月中旬和3月上旬结束。(二)地点:因实行普通高中属地招生,今年已报名的所有考生须进一步确认其所属招生区域。应届初中毕业生须根据学籍所在地或本人户籍所在地确认所属招生区域;非应届初中毕业生须根据原报名地或本人户籍所在地确认所属招生区域。此项工作由原报名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完成确认。2022年起,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在学籍所在招生区域报名并填报志愿,非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在户籍所在招生区域报名并填报志愿。(三)费用:根据淮安市教育局、淮安市原物价局、淮安市财政局《关于明确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淮教财〔2006〕7号、淮价费〔2006〕52号、淮财综〔2006〕9号),参加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报名时须缴报名费12元,七门学科每科考试费9元。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和艺术科目不收费。命题、制卷(答题卡)、阅卷等费用由市教育局承担,组织考试等费用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承担。五、填报志愿(一)时间:2021年6月3日至6月5日。(二)江苏省淮阴中学创新人才实验班、江苏省清江中学国防班设立单独志愿。除单独志愿外,考生只能填报所属招生区域内普通高中志愿,所填报的四星级普通高中志愿个数不得超过三个。除普通高中以外的其他学校,考生可单报或兼报市教育考试院所公布计划中的任何一类。(三)志愿填报工作在网上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上网自主填报和修改志愿。网上填报时间截止后,由各县区招考机构打印考生志愿核对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各学校网上填报志愿的确认工作。考生填报志愿前必须全面了解和把握招生政策,志愿必须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不得更改,确属违背考生本人意愿的可在6月10日到市教育考试院更改。(四)为完成各类学校招生计划,规范招生行为,在各类学校现场录取工作结束后,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和计划数及填报征求志愿的分数要求,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于7月18日至19日上网填报征求志愿,并到县(区)招考机构指定地点确认,由市统一组织录取,没有填报征求志愿的考生不予办理补录取手续。六、考试、阅卷(一)考试科目及分值:语文、数学、英语各为150分(英语150分中含听力口语测试3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各为45分;物理80分;化学60分;体育50分;信息技术、生物、地理卷面满分各为100分,音乐、美术卷面满分各为50分,均按得分的10%(进一法)计入中考总分;中考总分为770分。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按教育厅要求由县(区)组织,考查成绩折算为合格和不合格两档。随着新高考方案实施,2022年将进一步深化中考考试招生改革工作。(二)考试时间及形式:语文150分钟;数学、英语各120分钟;物理、化学两学科合场分时分卷考试,其中:物理80分钟,化学60分钟;道德与法治、历史两学科合卷开卷考试,90分钟;生物、地理两学科实行合场分卷考试,90分钟;艺术与信息技术合场上机考试,考试时长共60分钟;英语听力口语实行上机考试;体育实行电子化考试。(三)考试组织及领导:全市中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和初二生物、地理考试工作,在市招生委员会和市教育局领导下,按照《淮安市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细则》要求,由市教育考试院及相关处室具体实施。全市统一文化考试日期为6月15、16、17日三天。体育、艺术与信息技术、英语听力口语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已于4月完成。初二生物、地理考试已于5月18日完成。(四)实行升学考试与毕业考试合并进行,考试结果既是学生毕业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五)考试全部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六)综合素质评定结果进入考生档案,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七)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和网上评卷。考试成绩通知单由各县区招考机构负责打印,向学校、考生发放。七、录取工作各类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市招生委员会、市教育局领导下,由市教育考试院会同有关处室具体实施。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志愿择优录取。(一)录取原则1.未参加2021年中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的考生没有被录取资格;任何学校不得在中考录取前通过组织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录取新生;严禁任何学校招收已被其他学校正式录取的考生,杜绝二次录取。2.各类学校的录取按考生志愿,依据中考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等级择优录取。3.学校根据其预先公布的《招生章程》录取,并负责对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对于不同志愿最低录取线上总分相同的考生,录取时志愿优先;对于同一志愿最低录取线上总分相同的考生,学校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文化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之和,语文、数学成绩之和,数学成绩高低顺序录取。4.高中学校录取的新生,综合素质评定、理化生实验操作须为合格以上等级。5.四星级普通高中可在所在招生区域内执行自主招生政策。由学校制定方案,于6月23日前向全校及社会公示拟定人选,6月27日前将公示后的合格人选报市教育局审定。自主招生录取分数最多可在该校统招计划30%的录取线下降50分,具体降分标准由各学校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淮安市淮海中学作为教育部授予的“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招收足球特长生40名(男女各20名),淮安市楚州中学作为“女子足球”试点学校,招收女子足球特长生26名,两校所招足球特长生的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6.热点高中学校的录取工作分五步进行。第一步,江苏省淮阴中学、江苏省清江中学单列计划在全市范围内按单独志愿择优录取。第二步,热点高中学校在所在招生区域内按第一志愿择优录取统招计划的30%(江苏省淮阴中学、江苏省清江中学统招计划的30%须减去单列计划)。第三步,在热点高中学校统招计划30%的录取线下降20分,按第一志愿择优录取定向分配计划。第四步,热点高中学校在所在招生区域内择优录取自主招生计划。第五步,对于热点高中学校未完成的自主招生计划和定向分配计划,在学校所在招生区域内按志愿择优录取。非在籍生、借读生(借入、借出)、公办初中不符合定向招生条件的学生以及2020年7月1日后转入的学生都不享受该初中学校定向计划降分录取政策。7.非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减10分后参加录取。8.中考成绩公布后,市教育局将公布四个招生区域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以及全市其他各类学校录取最低控制线,任何学校不得录取招生区域控制线下的考生。9.师范类学校师范专业五年制高职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中考总分的60%。(二)录取时间1.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间为7月3日。2.五年制高职、“3+3”中职与高职分段培养项目,录取时间为7月5日至7月7日。3.中专、技工院校的录取时间为7月8日至7月10日。八、照顾政策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录取时将给予照顾(如考生具备两项以上照顾条件时,只享受其中一项,照顾分不得累加),由学校择优录取。(一)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二)归侨子女、归侨青年以及华侨子女和港澳、台湾省籍的考生录取时加10分投档。(三)烈士子女录取时加当年中考文化分值的10%投档。(四)驻淮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子女照顾政策按淮办发〔2013〕43号文件执行。(五)非驻淮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照顾政策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录取时加当年中考文化分值的10%投档。2.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录取时加当年中考文化分值的5%投档;被战区(原军区)级或省级以上表彰、因公致残(五级和六级)军人的子女,录取时加当年中考文化分值的4%投档。(六)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子女,录取时加30分;荣立个人二等功及以上的公安民警的子女,录取时加10分投档。九、组织管理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县区招委会和教育行政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招生考试的各项工作平稳、顺利。(一)加强领导,确保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各县区、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统一领导,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完善的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防止重大事故和差错发生,确保改革平稳落地。严格执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报名、志愿填报工作组织不规范,考点考场纪律松懈,招生混乱和由于地方保护主义及管理不力而造成的不安全不稳定问题,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既要保证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完成,又要严格执行审定的招生计划。(二)强化管理,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各县区、各学校要认真抓好招生考试的安全管理工作。一是考卷安全,确保不泄密。各县区招考机构和考点要加强硬件建设,严格安全保密制度和考试管理制度,在命题、制卷、运送、保管、评卷、录取等各个环节确保万无一失。二是考试安全,确保考风正。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大诚信考试宣传力度,教育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有效遏制各种形式的舞弊行为。三是考生安全,确保无事故。市、县(区)要认真做好治安、卫生、防疫、交通、应急机制等安全方面的保障工作,确保考试期间的考生安全。四是信息安全,确保专人管。各县区招考机构和初中学校要做好信息安全工作,未经审批不得向属地市、县(区)招考部门外的任何机构和人员提供生源信息。(三)做好服务,实施“阳光招生”。招生部门与学校在招生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要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及时公布招生政策、招生办法、录取结果等不涉及保密的招生信息。要进一步完善招生过程中的监督机制,加强纪检监督和舆论监督,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四)严肃纪律,规范招生行为。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高中阶段招生文件规定。1.未经市教育局批准、未取得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和未按规定参加年检的学校,以及不具备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基本条件的学校不得招生,未取得国际班招生资格的学校,不得以国际班名义招生,民办高中必须实行独立办学,不得相互代招,不得将民办高中学生与公办高中学生混合编班,否则所招学生一律不能取得学籍,遗留问题由学校自行负责。2.根据苏教职〔2016〕10号文件要求,各学校不得为社会培训机构以及其他单位代报招生计划和代办学籍。中职(技工)学校录取的应届生须严格按照市教育考试院打印的录取名册办理学籍。3.任何学校不得在新闻媒体刊播虚假广告,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争抢生源,不得做贬低其它学校的宣传。生源学校必须在填报志愿前把学生所订的由市教育考试院编制的《中等学校招生报考指南》完整发给每一位考生。招生学校不得采用考前与考生签订协议等形式作任何承诺,诱导学生填报志愿。4.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应届初中毕业生资格的审核,以及对学籍变更的审核,凡有反映非应届初中毕业生作为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的和办理虚假学籍参加定向分配计划录取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5.各学校要认真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工作,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强迫考生填报志愿;不得误导、欺骗考生填报志愿,特别是不得封堵省、市有关部门统一下达的招生计划,强迫考生报考本校或其他指定学校;任何学校不得进行有偿招生,对收送“介绍费”、“推荐费”的学校及个人,一经查实,按照苏教办〔2017〕14号文件要求严肃处理。6.各招生学校在招生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收费政策,严格执行审定的招生计划,严格执行招生审批程序,严格履行录取手续,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设区市招生。学校自主招生办法和拟定人选须报市教育局审核。严禁任何学校暗箱操作,擅自录取。各学校须凭市教育考试院审批的录取名册到有关部门办理新生学籍。各学校的录取通知书由市教育局统一印制。7.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以上意见,请各县区招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并传达到所有初中学校和招生学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为了提高师生对体育的重视,在评价方面,中考体育考试的成绩可能会有进一步调整,分值只能增加不能减少;高考把体育作为一门重要课程进行“学业水平考试。今后,还要突出民族艺术在艺术教育中的作用,要让学生们认识中国的线条、中国的格调。学生的艺术素养也要成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一部分,与校长和学校考核挂钩。不同条件的学校要推出三种体育课程:条件好的,要为学生提供多种发展的可能;缺乏师资的,要整合多方资源;条件一般的,要让学生突出一两项技能。针对中国的足球问题,教育部将确定5000所定点中小学作为足球推广校,每周至少一节足球课,班班有球队,周周有比赛。法律依据:《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 第四条 切实加强课程改革的组织保障(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工作。教育部将健全课程教材工作管理机制,整合课程、教材、教学等各类专家组织,充分发挥专业力量的作用,统筹协调高校和中小学课程建设。各地和学校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制订全面深化课程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改革的具体任务和政策措施。教育部将对各地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指导。加强对课程实施状况的督导,将其纳入学校督导评估范畴,定期发布督导报告。加强督导问责,推动工作顺利开展。(二)加强条件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各级政府的统筹领导下,加强对课程改革工作的条件保障。要把教师实施课程能力培训作为“国培计划”等各级教师培训的重点。要根据职责任务,在经费、人员以及信息技术手段等方面为课程改革提供必要的保障。(三)健全激励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充分激发广大教育工作者投身课程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教育部和各地定期开展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和教学名师评选,将研究和破解课程改革重点、难点问题的成果作为评选的重要内容。总结推广课程改革典型经验和优秀成果。把课程改革中重大研究任务列入教育部和地方有关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鼓励专家学者积极参与课程改革研究。项目承担单位要将项目成果作为重要科研成果予以承认,对取得突破性进展的优秀成果给予奖励。把课程改革实施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