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建成区,指市行政区范围内经过征收的土地和实际建设发展起来的非农业生产建设地段,它包括市区集中连片的部分以及分散在近郊区与城市有着密切联系,具有基本完善的市政公用设施的城市建设用地(如机场、铁路编组站、污水处理厂、通讯电台等)。非建成区就是排除上述情况。法律依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总体规划(2014-2040)》 一、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南至炎黄大道,北至双湖大道,西至京港澳高速,东至广惠街(原线位),规划面积约368平方千米(不含空港核心区)。遵循区域统筹的原则,将空港核心区,以及广惠街(新线位)以西、炎黄大道以北的拓展预留区作为重点协调区,将中原经济区核心圈层作为规划研究范围。二、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2014—2040年,其中近期为2014—2020年,中期为2021—2025年,中远期为2026—2030年,远期至2040年。
第3种观点: 截止2020年底,郑州航空港区规划面积41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62万,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41亿元,已形成国际航空快递物流为主导的航空物流业、电子信息与生物医药为主导的高端制造业、电子商务与专业会展为主导的现代服务业。航空港区被列为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引领”、河南“三区一群”国家战略首位、河南最大的开放品牌、带动河南融入全球经济循环的战略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简称郑州航空港区,是中国首个国家级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区域内规划了领事馆及高铁南站等一系列标志性建筑。城市级别正厅级。港区依据便利的交通条件,着力打造成为国际航空物流中心,同时形成以航空经济为引领的现代产业基地,内陆地区对外开放重要门户,现代航空都市,中原经济区核心增长极。港区重点发展具有临空指向性和关联性的高端产业,培育临空高端服务功能和知识创新功能,构建中原经济区一体化发展框架下具有明显特色和竞争力的空港产业体系。港区产业已经形成航空物流、高端制造、现代服务三大主导产业,并围绕三大主导产业,打造产业集群,紧盯创新型企业,全力推进招商引资,加速港区产业经济发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十三条编制城市规划必须从实际出发,科学预测城市远景发展的需要;应当使城市的发展规模、各项建设标准、定额指标、开发程序同国家和地方的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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