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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丈人的债务女婿需要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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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老丈人借款给女婿一般无权要求女儿还款。个人债务由债务人自行偿还,但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需要,岳父的债务,女婿没有必要还。而作为女儿,只在遗产的继承范围内有承担的义务,作为女婿也有责任和义务一起还。一旦岳父死亡,女儿女婿继承遗产,那么将就继承遗产的部分承担偿还义务。但如果女儿女婿放弃自己的继承权,就没有偿还的义务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十一条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第3种观点: 老丈人借款给女婿有权要求女儿还款,但是应当是在该借款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名、夫妻一方事后追认、或者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下。【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老丈人借款给女婿一般无权要求女儿还款。个人债务由债务人自行偿还,但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需要,岳父的债务,女婿没有必要还。而作为女儿,只在遗产的继承范围内有承担的义务,作为女婿也有责任和义务一起还。一旦岳父死亡,女儿女婿继承遗产,那么将就继承遗产的部分承担偿还义务。但如果女儿女婿放弃自己的继承权,就没有偿还的义务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十一条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的。只要是对外借债,无论是借谁的,都需要夫妻承担连带的偿还责任,除非一方证明配偶借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就不需要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老丈人借款给女婿一般无权要求女儿还款。个人债务由债务人自行偿还,但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需要,岳父的债务,女婿没有必要还。而作为女儿,只在遗产的继承范围内有承担的义务,作为女婿也有责任和义务一起还。一旦岳父死亡,女儿女婿继承遗产,那么将就继承遗产的部分承担偿还义务。但如果女儿女婿放弃自己的继承权,就没有偿还的义务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十一条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的。只要是对外借债,无论是借谁的,都需要夫妻承担连带的偿还责任,除非一方证明配偶借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就不需要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老丈人借款给女婿一般无权要求女儿还款。个人债务由债务人自行偿还,但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需要,岳父的债务,女婿没有必要还。而作为女儿,只在遗产的继承范围内有承担的义务,作为女婿也有责任和义务一起还。一旦岳父死亡,女儿女婿继承遗产,那么将就继承遗产的部分承担偿还义务。但如果女儿女婿放弃自己的继承权,就没有偿还的义务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十一条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的。只要是对外借债,无论是借谁的,都需要夫妻承担连带的偿还责任,除非一方证明配偶借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就不需要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需要,岳父的债务,女婿没有必要还。而作为女儿,只在遗产的继承范围内有承担的义务,作为女婿也有责任和义务一起还。一旦岳父死亡,女儿女婿继承遗产,那么将就继承遗产的部分承担偿还义务。但如果女儿女婿放弃自己的继承权,就没有偿还的义务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十一条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需要,娘家的债务,女婿没有必要还。而作为女儿,只在遗产的继承范围内有承担的义务,作为女婿也有责任和义务一起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十一条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用,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 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 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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