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前我朋友喊我投资到他们的网吧网吧是合伙制度的。我们签的是合伙协议书。协议书里面第5条这样写到“要增加投资时,需经全体股东开会同意。增加投资的款项为贷款借贷方式。不与股额混淆”!第6条这样写着“每年年终安净利润的 %计提分红。其余 %作为发展基金。盈,亏按每人投资的比例分担。”可是我一次分红都没分到过,就是因为他们不分红所以很多合伙人退股了。等我们没退股的问他们要分红时他们就说赚的钱还退股人的钱,要不就是买机子升级机器就是没钱分红。感觉负责人就是最大投资者在骗小股东的钱。我起诉他我可以拿回我钱吗 刘永方律师: 1、退伙是你的权利,你有权要求退伙。 2、你应要求对合伙帐务进行审计,但最好是想办法先搞到帐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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