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有优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军人父母看病,如果是在军人医院的,挂号费、床位费、保洁费等费用医院不予收取,门诊费只需承担百分之二十的费用,有住院的,住院费承担百分之十。
法律依据:《军人及其家属医疗费用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享受优惠医疗的军人家属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按照当地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价格计费,免收挂号费、床位费以及取暖费、降温费、保洁费,门诊费由个人负担20%,住院费由个人负担10%。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经接诊医疗机构审核后,其个人负担的费用可以视情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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