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合同,前提是合同基础条件发生了无法预见且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一方明显不公平。如果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
法律分析
1.合同内容发生非要素的变化;
2.原合同关系成立且有效;
3.合同变更本身的明确且有效;
4.需要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变更也需要依照规定办理批准、登记手续。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拓展延伸
合同变更的条件与限制是什么?
合同变更的条件与限制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合同可以进行修改或变更的要求和限制。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变更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双方自愿达成一致;2.变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3.变更不违反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序良俗;4.变更不损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此外,合同变更还可能受到一些限制,如合同条款约定的变更方式、时间限制、变更事项的合法性等。总之,合同变更的条件与限制是为了保护各方的权益,确保变更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合同变更的条件与限制是为了保护各方的权益,确保变更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在合同基础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且对一方明显不公平时,当事人可以重新协商或要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变更需要满足自愿达成一致、符合法律法规、不违反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序良俗、不损害第三方权益等条件。合同变更是确保合同适应实际情况变化的重要手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
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