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起诉时间一般为1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至45天;审查起诉的结果有提起公诉和不起诉两种情况,还可能发生程序倒流;具体结果取决于犯罪事实清晰、证据充分以及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等因素。
法律分析
一、审查起诉到一审时间期限是多久
审查起诉时间一般为1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即45天);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被不起诉人对依据刑法第142条第2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二、审查起诉有哪几种结果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阶段,为了确定经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是否应当提起公诉,而对侦查机关确认的犯罪事实和证据、犯罪性质和罪名进行审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的一项诉讼活动。
审查起诉的结果:
(一)、提起公诉
1、提起公诉的条件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2、起诉材料的移送
案卷材料和全部证据,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翻供的材料,证人改变证言的材料,以及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的其他证据材料。
(二)、程序倒流
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刑诉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需要重新侦查的,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材料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
公诉部门对于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刑诉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回本院侦查部门,建议作出撤销案件的处理。
(三)、不起诉
证据不足不起诉应遵守如下规定:
检察院对于二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院对于经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且没有退回补充侦查必要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从案件审查起诉到一审的时间期限一般是在一个月的时间,但是具体需要多久,则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审查起诉是检察院进行处理决定的一种诉讼活动。一般来说会有将总结果起诉或者是不起诉以及程序倒流。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审查起诉到一审的时间期限一般为一个月,但对于重大、复杂案件可能延长至45天。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三种结果:一是提起公诉,条件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二是程序倒流,即检察院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符合不起诉情形,决定作出不起诉决定;三是不起诉,即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根据具体情况,审查起诉的结果可能是提起公诉、程序倒流或不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提起公诉 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