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军队人员,不论是军官、士兵,不论是大病、小病,在军队医疗保障机构就医治疗,合理医疗范围内全部免费,个人无需负担任何费用。
法律依据: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三条 军人的抚恤优待,实行国家和社会相结合的方针,保障军人的抚恤优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抚恤优待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全社会应当关怀、尊重抚恤优待对象,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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