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2、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一、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需要以下材料:
1、《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证明(已从事其他经营的可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不属于本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情形的说明材料;
5、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符合本办法第九条有关条件的材料;
6、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7、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