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能。冻结银行卡一般不超过六个月,需要续行期限的也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三十条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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