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是夫妻在无法自行协商解决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时,向法院提起的诉讼,由法院调解或判决是否解除婚姻关系。起诉离婚或称为诉讼离婚,是指当事人将有关婚姻纠纷向人民法院诉讼,以依法裁决,解决夫妻双方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协议的情况。一方或双方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是否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Copyright © 2019- shangjiatang.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