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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辩权的定义是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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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抗辩权定义是指:法律赋予当事人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且抗辩权一般包括如下几种:1、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于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情况下;2、后履行抗辩权,适用于有先后履行顺序且后履行一方未履行的情况下;3、先履行抗辩权,适用于有先后履行顺序且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情况下。

合同的抗辩权定义是什么

合同的抗辩权主要是指妨碍他人行使请求权的对抗权,类型主要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法律其他规定。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什么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民法典》关于先履行抗辩权的规定是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不安抗辩权是指什么权利

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性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提供担保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什么

先履行抗辩权指的是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时,对方当事人(后履行义务一方)有拒绝其履行请求的权利。先履行抗辩权发生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基本上适用于先履行一方违约的场合,这些都是它不同于同时履行抗辩权之处。

先履行抗辩权的定义是什么

先履行抗辩权的定义是: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享有拒绝其履行请求的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发生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 该内容由 何政斌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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