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从司法实践看,勒索、抢劫、谋杀、强奸、伤害、绑架、贩卖儿童和强迫未成年卖淫、非法拘留和强迫未成年人吸烟和在未成年被害人注射吸毒和其他恶性影响犯罪案件不应出庭作证。可以看出刑事诉讼法对于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有着一定的体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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