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材料: 1. 营业执照 、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法人代表 身份证 复印件; 4. 社会保险 登记表(可在窗口领取需加盖单位公章)。 《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 》第72条 规定: 社会保险 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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