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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车辆过户需要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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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二手车交易合同,交易税是按车辆评估价算:个人2.8%,单位的4%);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机动车标准照片二张;

(6)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

(7)交易税发票;

(8)车辆来历凭证;

如果还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可以直接到车管所办理夫妻车辆变更登记。

夫妻车辆变更登记所需资料:

(1)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原件;

(3)户口本原件;

(4)变更车辆的行驶证;

(5)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一、车辆转移所有权办理流程

1、过户大厅照相(手续准备:买卖双方身份证、行驶本、登记证复印件);

2、填写过户合同(外迁车辆填写买方转入地址);

3、领取顺序号,等待受理;

4、窗口递交手续,出过户票;

5、工商及市场盖章;

6、缴纳费用,领取过户票;

7、户籍所在地车管所拆牌、拓号、变更牌照、选取新号牌、出新行驶本、登记本。

二、离婚车辆归属怎么判定

应当明确,在夫妻间没有订立任何协议的情况下,夫妻购买的车子,应当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均享有使用权,任何一方都无权独占。离婚时,如果夫妻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分割车子的归属问题,以协商解决的结果分割。

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具体处理车子的归属问题上,可以采取由一方给付对方一定的金钱,车子归一方所有的方式分割财产,给付金钱的数额确定,最好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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