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收到逮捕通知书只是检察院批准逮捕,仍然属于侦查阶段,到了检察院就属于审查起诉阶段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错施: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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