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之后,如果证据表明犯罪嫌疑人应当被逮捕而其仍然在逃,那么可以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发布通缉令,并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根据《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直至把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判处刑罚或者犯罪嫌疑人死亡结案。同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法律分析
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之后,如果证据表明犯罪嫌疑人应当被逮捕而其仍然在逃,那么可以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发布通缉令,并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按《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直至把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判处刑罚或者犯罪嫌疑人死亡结案。
《刑法》
第八十八条
【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警察有义务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如犯罪嫌疑人的逃跑能力、藏匿地点、人际关系等,警察可能难以在规定期限内抓到逃犯。
在这种情况下,警察可以采取一些措施。首先,可以增加警力,提高巡逻的频率和密度,以增加犯罪嫌疑人的被发现概率。其次,可以利用先进的侦查技术,如人脸识别、定位系统等,对犯罪嫌疑进行追踪和定位。此外,还可以与其他相关部门合作,如国土、税务等部门,共同追逃追赃,提高追捕的协作效率。
虽然以上措施并不能保证警察一定能抓到逃犯,但可以最大程度地增加抓到逃犯的机会,从而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同时,也提醒犯罪嫌疑人在法定期限内投案自首,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结语
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之后,如果证据表明犯罪嫌疑人应当被逮捕而其仍然在逃,那么可以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发布通缉令,并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同时,根据《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直至把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判处刑罚或者犯罪嫌疑人死亡结案。因此,即使犯罪嫌疑人逃避了侦查或审判,只要证据确凿,也可以依法追捕归案。同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0-07-20) 第二百三十二条 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子邮件、电报,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通知邮电部门或者网络服务单位检交扣押。
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解除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立即通知邮电部门或者网络服务单位。
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2004-07-12) 第三十条 除本规定第十条所列情形外,在继续盘问间隙期间,应当将被盘问人送入候问室;未设置候问室的,应当由人民警察在讯问室、办公室看管,或者送入就近公安派出所的候问室。
禁止将被盘问人送入看守所、拘役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关押,以及将不同性别的被盘问人送入同一个候问室。
拘留所条例(2012-02-23) 第二十三条 被拘留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拘留所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使用警械:
(一)哄闹、打架斗殴的;
(二)殴打、欺侮他人的;
(三)故意损毁拘留所财物或者他人财物的;
(四)预谋或者实施逃跑的;
(五)严重违反管理的其他行为。
拘留所人民警察对被拘留人使用警械应当经拘留所所长批准,并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