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工会不是设置的,是需要申请成立的。如果单位会员超过25人必须单独建立工会组织,这是工会法规定的。如果在非公企业,没有工会组织,福利也可以发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二条 工会组织原则,根据全国劳动大会通过之中华全国总工会章程之规定,应为民主集中制。各级工会委员会,均应由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会会员有根据工会章程之规定随时撤换其所选举之代表或委员之权利。各级工会委员会,应向所代表之会员群众或其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并服从上级工会组织之决议或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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