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发现孩子非亲生,可起诉前妻要求赔偿。离婚后发现孩子非亲生主要是指夫妻一方〔主要是男方)认为另一方所生育的孩子为双方的亲生子女,并尽抚养义务,但之后发现,孩子与自己并无血缘关系。实践中,该种情况主要可能引发如下几个方面的法律问题:
第一,精神损害赔偿。
第二, 已支出的孩子抚养费的返还和将来孩子抚养费的承担。
第三, 赠与子女财产后的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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