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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行为的主体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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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是身份犯,只有具有一定身份的人才能构成贪污犯罪。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贪污犯罪的主体是特定的人员,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及准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另外,对于一些身份特别的人,只有当他们从事公务的时候才构成贪污罪,从事其他非公务职务的时候,不构成犯罪。在共同犯罪中,不同身份主体定罪应区别对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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