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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的主体能是股东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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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的主体能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股东。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股东是公司的人员,被包含在本罪的犯罪主体之内。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一、什么叫职务侵占罪主体

职务侵占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具体是指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

(一)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这些董事、监事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是公司的实际领导者,具有一定的职权,当然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二)上述公司的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员和工人。这些经理、部门负责人以及职员也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或有特定的职权,或因从事一定的工作,可以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侵占公司的财物而成为本罪的主体。

(三)上述公司以外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是指集体性质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国有企业、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职工。

二、职务侵占罪是否能保释

职务侵占罪能保释。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

1、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产,具体而言,数额较大的行为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必须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和与职务相关的便利条件;

3、必须有侵占行为。必须达到较大数额。只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和其他单位财产,但不符合较大数额标准的,不构成本罪;

4、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具体指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

5、本罪主观上是直接故意的,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财产的目的。

三、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有什么呢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具体是指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

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这些董事、监事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是公司的实际领导者,具有一定的职权,当然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二是上述公司的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员和工人。这些经理、部门负责人;

以及职员也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或有特定的职权,或因从事一定的工作,可以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侵占公司的财物而成为本罪的主体。

三是上述公司以外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是指集体性质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国有企业、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职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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