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我国公民人人平等,教师子女在生活、教育上没有任何特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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