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医疗纠纷的途径如下:
1、向医院医保科或者医院领导反映个人情况,与其进行协商维护自身利益;
2、向当地市、区卫生监督拨打投诉电话或者拨打全国统一卫生热线12320。
一、医美纠纷怎样投诉
医美纠纷投诉的方式:
1、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
2、可以去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
3、如果有充分的证据,例如聊天记录,发票等,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拨打市长热线12345投诉;
5、去消费者保护协会投诉。
二、医美做失败了怎样投诉
医美做失败的投诉方式:
1、如果有医美事故的,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
2、可以去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
3、如果有充分的证据,受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拨打市长热线12345;
5、找消费者保护协会投诉。
1、及时保留证据。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及家属应及时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在此过程中,及时要求行为人及科室主任写清事情经过,并将用过的医疗器械封存。
2、处理过程。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会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防止病程涂改、伪造、隐匿、销毁。
3、处理后果。如系一般医疗纠纷,在调查后,则可由医务部(处,科)与病人协商解决。
4、医院会将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处理意见与病人或家属商谈,争取协调解决。
5、如纠纷仍未能解决,建议患者或家属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6、如病人或家属对一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最终鉴定结论仍然不服,则可诉诸法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医疗机构的报告或者当事人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一)患者死亡;(二)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