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不要交契税,但是要交印花税。《契税法》规定,以下情形,免征契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等。
一、父母双亡房子继承费用主要是什么
父母双亡房子继承费用主要是房产证登记费和权证印花税,房产证继承费用主要有:
(一)登记费:100元/件;
(二)合同印花税:继承房屋评估价的0.05%;
(三)权证印花税:5元/本;
(四)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二、房子过户费是怎么算的?
房屋过户的主要形式有买卖、赠与、继承,因此,房屋过户所产生的费用也因具体的方式不同而存在差异。
第一、房屋买卖的方式。
主要税费包括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其中契税税率因该房屋是一套房还是二套房而不同而分别采取1%至1.5%及3%的税率,而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宅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第二、房屋继承的方式。
主要包括契税、印花税,另外可能涉及到的继承权公证费。印花税按0.05%的税率计收,至于契税,区分法定继承人或非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过户时免征契税,而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第三、房屋赠与的方式。
主要包括: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对于亲属之间,或者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的赠与,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均可免征。
三、土地使用权变更免契税的情况有什么
土地使用权变更免契税的情况包括:
一、不涉及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变动的,不征收契税。
二、等价交换房屋,享受免征契税政策。
三、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以抵偿债务的和接收整体出售国有、集体企业的免征契税。
四、合并改建为一个企业,对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原合并各方的房屋、土地权属免征契税。
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契税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