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对于有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行人闯红灯横过马路,而正常行驶的机动车未停车避让,并不属于不礼让斑马线的交通违法行为,但出于安全考虑,机动车还是应该减速避让。
法律依据:《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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