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试用期内,除了用人单位不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况支付经济赔偿外,其他情况因解除原因而异,赔偿方式不同。1、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按照全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不少于六个月或者一年以下的,按一年计算;不少于六个月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此处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付工资计算;2、如果该单位没有单方面解雇的正当理由,则必须按照上述标准支付两倍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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