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股东会的决议需要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股东会决议是股东会就公司事项通过的议案。
根据议决事项的不同,可将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二条 第一款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Copyright © 2019- shangjiatang.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