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下雨外墙漏水到楼下排除人为破坏,未过保修期的由开发商承担,过了保修期应该由物业或者业主委员会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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