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刑事案件中,如果被告人在犯罪过程中,导致了被害人的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那么被害人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处理赔偿责任的共同承担问题是一个关键的问题。
首先,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害人可以在刑事案件中申请加入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将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合并审理,对被告人进行刑事处罚的同时,也对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进行判决。
其次,在确定赔偿责任的共同承担问题时,可以参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即对于多人共同造成的损害,每个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如果责任难以区分,那么应当按照各自的责任能力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如果被告人无力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那么可以考虑追究其法律监护人、近亲属或者雇佣单位等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条 被害人在刑事案件中申请加入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被告人并传唤其到庭参加诉讼。
民法典 第一千三百二十九条 多人共同造成损害的,每个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责任难以区分的,应当按照各自的责任能力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 第一千三百三十一条 法律规定对于侵权行为需要赔偿的,因雇佣、委托、监护或者其他类似关系,造成他人损害的,受雇佣、委托、监护或者其他类似关系的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