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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婚假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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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关于婚假的法律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假。而职工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法律客观: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条
职工结婚取消晚婚晚育假的奖励待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4、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5、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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