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两辆直行车相撞判定责任的话应该依据支线让干线的原则,道路设有主干线和支线,那么联络线支线上的车辆就要让行主干线上的车辆。即使支线车辆看似直行通过交汇路口时,也需要让行主干线车辆。否则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是支线车辆全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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