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过户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原车主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若是公户,则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
2、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
3、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
4、原始购车发票或上次过户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
5、购置税完税证明。
二手车辆过户流程如下:
1、开据交易:缴纳二手车交易税。私户1%收取,公户4%收取;
2、车辆外检:将车开到检车处,车辆进行外检、拓号、拆牌和照相,领取车辆照片,贴于检查记录表上,进入过户大厅办理归档手续;
3、车牌选号:取号机取号之后,拿着相关材料排队缴纳过户费用;
4、转移迁出:需要的材料包括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转入申请表,检查记录表,原机动车产权登记证,原行驶证,原车主身份证,原车牌号,车辆照片,交易市场过户发票。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
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且使用原号牌号码一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