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车辆高速公路外罚款扣分如下:
1、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暂不处罚;
2、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以50元罚款,记3分;
3、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30%的,处以50元罚款,记6分;
4、超过规定时速30%以上未达5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
5、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70%的,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6、超过规定时速70%的,处以20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其中在限速低于60公里的道路上超速未达50%的,处警告。
二)普通车辆高速公路罚款扣分如下(山东省):
1、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暂不处罚;
2、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3、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
4、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处以2000元罚款,记12分
中型以上客货车、营运车辆、校车、危化品车等特殊车辆参照其特殊规定。
一、违章未处理后果:
1、需要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
2、记分周期内(一年)超出12分,需要交纳罚款和滞纳金。
3、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会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考试合格后,才能消除积分,会带来很多不便。
4、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
(1)车辆违章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2)车辆违章逾期不处理,交通部门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