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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被冒用办信用卡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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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身份被冒用办信用卡谁的责任
1、身份被冒用办信用卡,是冒用人和银行的责任。单位或个人申领信用卡,应按规定填制申请表,连同有关资料一并送交发卡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发卡银行为申领人开立信用卡帐户,并发给信用卡。如果身份被冒用,办了信用卡,是冒用人和银行的责任。
2、法律依据:《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单位或个人申领信用卡,应按规定填制申请表,连同有关资料一并送交发卡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发卡银行为申领人开立信用卡帐户,并发给信用卡。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二、冒用他人身份证的处罚
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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