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人民法院可以在答辩期届满后,通过组织证据交换、召集庭前会议等方式,作好审理前的准备。如果被告需要查看原告证据,法院必须提供证据的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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