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退役费标准及发放规定:退伍补助费按服役年限全额或一半发放;离队下月津贴按当月标准发放;伙食费和差旅费根据实际情况发放;退役医疗保险金按照服役年限给付,可用于医保接续或个人领取;自主就业的士兵可领取一次性退役金,荣誉称号或立功可增发。退役费标准以当年为准。
法律分析
义务兵退役费
1、退伍补助费每人2000元。其中,服役1年(含)以下的,按一半发给,1年以上的,全额发给。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2、离队下月津贴按照当月标准发放。
3、当月剩余伙食费和离队下月伙食费根据实际天数和塬享受标准发放。
4、离队差旅费根据实际返乡地点发放。
5、退役医疗保险金按照每服役1年给付420元的标准,将用于军地医疗保险接续的保险金转至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支付给个人。其中,军龄不满半年的,按年标准的一半计发,超过半年(含)不满一年的,按年标准计发。对于患有慢性病的义务兵,经团以上单位卫生部门批准,发放医疗补助费,标准为50—200元不等。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从2011年11月起,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按服役年限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2011年的退役金标准为4500元。以服役10年的士官为例,如果选择自主就业,即可在正常计发的退役费之外,领取4.5万元的一次性退役金。服役期间如果获得荣誉称号或立功,按一定比例增发。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拓展延伸
义务兵推迟退伍后工资如何调整?
义务兵推迟退伍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工资将进行相应调整。一般情况下,推迟退伍的义务兵将继续按照原有薪资标准发放工资,直到实际退伍日期。在推迟退伍期间,工资可能会根据个人职务、军龄、军衔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此外,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部队的具体规定,还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工资调整规定。因此,具体的工资调整情况还需根据个人所在部队和相关规定来确定。义务兵推迟退伍后,建议咨询所在部队的人事部门或相关军事法律专家,以获取准确的工资调整信息。
结语
退役费是对义务兵的一种补偿和福利,包括退伍补助费、离队下月津贴、伙食费和差旅费等。退役医疗保险金也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退役士兵还可以根据个人情况获得一次性退役金和荣誉加发等额外福利。对于推迟退伍的义务兵,工资将按照原有标准发放,并可能根据个人职务和军衔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具体的退役费和工资调整情况,请咨询所在部队的人事部门或军事法律专家,以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四十二条被评定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出现役的,由国家供养终身。国家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其生活、住房、医疗等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供养分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购(建)房所需经费的标准,按照安置地县(市)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和6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确定;没有经济适用住房的地区按照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确定。购(建)房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解决。购(建)房屋产权归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所有。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自行解决住房的,按照上述标准将购(建)房费用发给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