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一般不能要回。
公司法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所以,投资人对公司进行投资后,未参与经营的,不能直接要回投资款,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要回投资款:
(1)、投资人可以进行股权转让,转让股权要签订转让合同,受让人支付的受让款就相当于投资款;
(2)、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投资人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a.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b.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c.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 【不得抽逃出资】、第七十四条 【异议股东股权收购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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