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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公证遗嘱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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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关于房子公证遗嘱的有效性和办理遗嘱公证的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只要房子公证遗嘱符合法律条件,它就是有效的。遗嘱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提交相关材料。遗嘱公证可以跨区,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需要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遗嘱公证需要提供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遗嘱书和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法律分析

一、关于房子公证遗嘱的有效性

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只要房子公证遗嘱符合法律条件,它就是有效的。这个规定表明,自然人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处分个人财产,还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公证遗嘱的注意事项如下:

1.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2.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3.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4.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二、办遗嘱公证可以跨区吗

办遗嘱公证可以跨区,如果继承的是不动产,只能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三、遗嘱公证需哪些材料

遗嘱公证需提供如下材料:

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遗嘱书。

4.遗嘱公证申请书。

5.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结语

遗嘱公证是遗嘱人依照法律规定处分个人财产、指定遗嘱执行人的一种方式。办理遗嘱公证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如亲自到公证处办理、表达真实意思等。遗嘱公证可以跨区办理,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需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遗嘱公证需要提供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所有权证明、遗嘱书和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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