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彩礼不一定需要归还,如果男女双方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需要归还彩礼。
一、彩礼怎么返还的?
彩礼返还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前述法律规定,如果男女双方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给付方因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彩礼应当返还。且后两种情形,以双方离婚为前提。
二、女方不同意离婚需要退彩礼吗
女方提出离婚彩礼不一定退还。
彩礼返还条件有: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离婚不返还彩礼钱的情形有: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三、结婚后离婚的彩礼钱归谁?
结婚后离婚的彩礼钱一般归女方,但是存在以下情形的,男方可要求退还彩礼: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3、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