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拆迁的经济补偿款可以家庭成员协商确定,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专款专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费用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法律分析
农村房屋拆迁的经济补偿款可以由家庭成员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土地补偿费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属于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