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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只写夫妻名字属不属于自己的财产?

来源:尚佳旅游分享网

法律分析:

婚后买房只写夫妻名字不一定只属于自己的财产。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房时,如果双方没有明确约定或有强有力的证据证明购房款全部由个人出资,即使配偶一方的名字只写在房产证上,或者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婚后买房,无论是写夫妻双方的名字还是一方的名字,一般情况下都是婚后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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