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报到证,又名派遣证。二者是一样的。
2、报到证是原来计划经济时代大学生包分配时的一个产物,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它都被叫做派遣证。
那个时候信息不发达,毕业学校、用人单位、毕业生之间信息沟通不方便,毕业生去单位报道总要有一个证明自己身份的东西,派遣证就应运而生。报到证是国家取消高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制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进入“双向选择,自由择业”模式以后形成的叫法。
二、报到证(派遣证)的去处:
报到证一式两份。
一份在你毕业后将放入你的档案,由国家直接打到你的单位。
如果你的用人单位拥有档案保存资格那么你的档案就放在单位,如果没有,那单位会将你的档案放在人才市场内的档案保存处。如果你没工作,那你的档案就直接打回原籍。另一份是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时,须持“报到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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