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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离婚证是否一定要去领结婚证的地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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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一定要去领结婚证的地方吗

离婚不一定要去领结婚证的地方。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到一方的户籍地办理离婚证即可,不是必须要去领证的地方。诉讼离婚的,原告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起诉书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法院申请诉讼离婚即可。

办结婚证的地方还可以办离婚证吗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因此,结婚和离婚登记应当到男女其中一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需要在同一个地方。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蒋先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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