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地的批准程序:
(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省政府或其它有权批准的机关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2、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预公告。
①发布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
②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组。
③公告内容:拟征地的用途、位置、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
(2)征地调查。
①调查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
②调查内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
(3)发布征地公告: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
(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一、铁路征地流程
1、发布拟征地公告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在拟被征地村集体范围内发布拟征地公告。
2、征询拟被征地人意见由市县级国土部门会同拟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就拟征地公告的内容征询拟被征地村民的意见。
3、对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调查登记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同拟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拟被征土地的信息进行调查,并由国土部门进行调查登记。
4、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县市级国土部门根据省政府或国务院所批准的征地方案,在征地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5、土地补偿登记被征地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明到公告规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二、新修高速公路土地怎样征收
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一)征地的批准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