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借款人还钱的时候对方把借条丢了的,则借款人可以要求对方出具一份收条说明借款已经偿还的事实,否则对方可能会再次要求偿还借款。借条是可以证明借款关系的凭证,一般由借款人签订交由出借人保管,在借款偿还之后再返还给借款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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