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集资房多为村委会与开发单位合作建房,集资房项目大多没有经过正规的报建程序。同时,集资房的开发单位多数无开发资质;
2、集资房无正规楼书,集资房楼书多是一纸宣传单,一般不标明开发单位、建设设计单位,传单采取沿街散发形式;
3、集资房无正规预售合同,售楼员出示的购房协议书是开发单位与村委会联合印制的,并非正规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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